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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残疾人申领辅助器具程序

来源: 作者:admin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5-30 16:14:00

1、服务对象

具有宜春市户籍的残疾人,优先向贫困残疾人发放。

2、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手续向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受助对象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合格后,出具贫困证明,提交镇乡残联复核。

第二步:镇乡残联复核通过后,提交县残联审批。

第三步:县残联审批并确定受助对象后,通知申请人到县残联领取相关辅助器具。

3、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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