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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 2022 年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3 14:12:00

宜春市 2022 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推进我市残疾人高质量的就业,根据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2 年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宜春市 2022 年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优先,平等共享。
二、活动目标
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知,进一步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扩大残疾人就业扶持法规政策知晓度,提升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2-2024 年)影响力;促进用人单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激励残疾人自立自强、就业创业。
三、活动重点
围绕活动主题,重点实施“八大宣传行动”。
(一)残疾人就业政策集中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国家和社会帮助残疾人劳动的法定义务,宣传《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我市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利用好举办招聘会、走访调研用人单位等机会,向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促进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行动。各县(市、区)要树立残疾人公务员、教师以及各行业成功实现较高质量就业典型至少 1 名,总结重度、智力、精神等就业困难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努力融入社会的成功经验,并开展广泛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残疾人就业能力,切实消除对残疾人就业的偏见、歧视。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积极就业创业。
(三)残疾人就业精准帮扶宣传行动。大力宣传就业对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关键作用,宣传残疾人爱企爱岗、勤奋工作典型,宣传用人单位人岗适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经验。对我市 25933 名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就业意愿和能力;主动走访辖区各类用人单位,掌握用工需求。加强职业能力评估、岗位开发、招聘推介、就业跟踪等服务,促进人岗匹配,精准帮扶残疾人就业。
(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宣传行动。挖掘本地残疾人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艺大师、非遗项目传承人等残疾人技能人才典型,并大力宣传以提升当地对残疾人技能人才的知晓度。积极开展个性化、类别化、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宜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人技能竟赛成绩优异选手,展示残疾人能工巧匠的卓越技能和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引导残疾人积极学习技能,提升就业能力。
(五)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就业推广宣传行动。各县(市、区)要积极宣传新就业形态就业的成功范例,加强残疾人电商客服、短视频对接社会机构,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云客服、抖音直播带货、网约配送等岗位。
(六)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扶助宣传行动。大力宣传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传残疾人大学生勤学励志先进事迹。落实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对今年全市 163 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全程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岗位推荐、能力测评、应试面试等帮扶指导,组织参加省级举办的“实赣有位来”线上线下毕业生双选会、创业指导等活动,努力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七)“安排残疾人就业爱心单位”宣传行动。大力宣传“安排残疾人就业爱心单位”等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扶残就业先进事迹。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协商爱心企业开发扶贫车间,为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加强服务对接,扩大“安排残疾人就业爱心单位”社会影响力,提升帮扶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宣传行动。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帮扶残疾人就业活动,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便企便民服务举措,解答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品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训,展示疾人就业服务队伍良好素质和形象。
四、活动安排
(一)主流媒体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报道频率。围绕活动宣传主题,各县(市、区)通过主流媒体,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报道、专访、评论,制作播出残疾人就业公益宣传片、音视频,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点节点加强集中宣传报道。
(二)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网络传播活动”。各县(市、区)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并积极发动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运用各类网络媒体和抖音、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宣传残疾人就业的短视频、海报、公益广告和助残就业政策、项目等。
(三)开展“残疾人就业在身边宣传活动”。市、县(市、区)利用电视、手机、公共场所 LED 显示屏等,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制作惠残宣传折页、政策问答、服务流程图表等,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税务大厅、人才市场等窗口单位发放。
(四)开展“进百企送政策送服务宣传活动”。各县(市、区)选择一批当地重点企业和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通过组织上门专题走访、召开座谈会、专场政策宣讲会等形式,面对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指导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做好残疾人定向培训、定向招聘和政策落实等服务
(五)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专题宣传。各县(市、区)残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在市残联官方网站开辟“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专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投稿 2 篇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相关活动信息,组织媒体对残疾人职业技能竟赛、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等进行采访和集中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将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列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对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制定本地的残疾人就业宣传年具体方案,部署活动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经费保障。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市、区)残联要牵头按季度调度相关工作。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和宣传活动整体安排。各县(市、区)要及时对接上级宣传重点及安排,积极收集整理当地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特色、亮点,为全国、省、市的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提供宣传素材。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统筹运用各类社会资源和力量,节俭办事,策划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因地制宜拓展宣传形式、渠道,加大宣传声势。要着力把政策宣传、岗位开发、赋能培训、安置就业一体贯穿于宣传活动全过程,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实际成果体现就业宣传年活动成效。
(四)把握舆论导向。各县(市、区)要结合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正面引导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与支持,弘扬扶残助残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正能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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