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服务 > 教育就业扶贫

关于印发《宜春市加强市直行业部门防返贫监测筛查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春市残联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2-25 08:43:00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残联、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多渠道联动、跨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结合行业部门职责,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农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综合考虑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等影响因素,将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及住房、饮水出现安全隐患的家庭,纳入防返贫预警范围,加强预警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市直有关单位依据本行业责任特点,指导督促县市区行业部门与乡村振兴局进行系统数据筛查比对,开展针对性排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工作内容

市直行业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下述返贫致贫风险及其他可能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因素,督促县市区行业部门开展好每月排查,对预警信息及时推送至当地乡村振兴局;并对经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做好帮扶指导工作。

1.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截至上月底本年度累计自付医药费用较高的农户;新增办理慢性病证的农户。

2.因学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子女非身体原因出现弃学、厌学、失学、辍学等情况;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大学支出骤增农户。

3.因灾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遭受较大灾害、损失较高的农户和自然灾害受损的低收入农户;因意外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农户。

4.社会保障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农村低收入农户;新增低保农户;非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农户;重度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特困)的重度残疾农户;当月新增办理残疾人证的农户。办有精神类残疾人证和领取精神类残疾人药费补助的低收入农户。

5.其他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因产业失败导致亏损较大的农户;就业务工劳动力失岗较长的农户;农村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或没有住房的农户;农村饮水不安全的农户;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农户。

三、工作程序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市直行业部门督促指导作用,自下而上,形成线索收集、分析研判、排查核实、情况反馈的四步工作程序。

(一)线索收集。市直相关行业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行业部门结合部门职能于每月10日前将比对预警信息推送至当地乡村振兴局,无预警线索的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二)分析研判。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对各行业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梳理有致贫风险的信息下发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

(三)排查核实。各乡镇(街道)根据下发的预警信息,统筹联村干部、村两委、网格员、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核实核准预警线索,并将核实结果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经核实确认的致贫风险户,按照程序,纳入动态监测户进行监测,并录入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并同时报推送预警信息的行业部门。

(四)情况反馈。各县(市、区)行业部门将上月反馈预警信息情况上报市直行业部门汇总,市直行业部门每月15日前将上月预警信息情况(附件1)上报市乡村振兴局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市直相关行业部门作为行业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重点工作推进,督促各县市区行业部门做好信息共享、筛查比对等工作,形成全市统一、各司其职、层层负责的防止返贫工作体系架构。市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防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并于 3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附件2)报市乡村振兴局监测评估中心(联系人:焦芳,电话:3270355 ,邮箱:ycjcpgzx@163.com)。

(二)强化部门联动。市直行业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防返贫预警监测工作方案,明确返贫致贫风险因素;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信息比对,提高筛查预警能力,加强行业潜在致贫风险日常排查,每月定期按时将线索报送当地乡村振兴局汇总。同时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对已经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督促指导县、乡坚持因户施策,做好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市直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干部作风,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专项工作组将适时开展线上分析和实地抽查,并适时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