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是指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最困难的就业群体。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利于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有利于防止智力残疾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强迫劳动的恶性案件发生,减少精神残疾人意外伤害隐患,稳定残疾人家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改善身体状况,提高劳动技能和生活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有利于减轻家庭成员负担,解放家庭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根据《宜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实施办法》(宜市残联字〔2017〕100号),市残联2018年从残保金中列支60万元,对我市开展残疾人辅助就业的机构进行资金补助。
二、绩效评价工作概述
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
依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财绩【2013】5号);
三、项目具体使用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8年8月底,市残联在丰城市召开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分管副理事长、就业服务所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学习借鉴丰城市成功经验,有力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发展。2018年12月,经由县市残联申报,市残联、财政局审批,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对四家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机构,按照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数量,给予共计30万元补助,具体资金分配表如下:
2018年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县市区 | 机构名称 | 安置人员 | 扶持资金 (元) |
1 | 丰城市残联 | 丰城上塘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庇护工厂 | 23人 | 80000 |
2 | 袁州区残联 | 宜春市科美电子有限公司辅助性就业车间 | 10人 | 60000 |
3 | 袁州区残联 | 宜春市阳光服饰有限公司辅助性就业车间 | 10人 | 60000 |
4 |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农疗康复中心辅助性就业车间 | 30人 | 100000 |
合 计 | 73人 | 300000 |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实际支出)情况分析:该项目使用(实际支出)31.68万元,其中召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推进会1.36万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助资金30万元,差旅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52.8%。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使用规范,未超范围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度宜春市残联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项目目标没有调整,全部按原计划执行。该项目按规定的指标要求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实施结果达到或超过预期或阶段性目标。
六、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通过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情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2018年度该项目完成的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或阶段性绩效指标。
其中项目投入指标满分10分,评定7.64分(项目立项5分,资金落实2.64分),预算资金执行率扣2.36分;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10分,评定8分(其中业务管理5分,财务管理3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财务监控有效性扣1分;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50分,评定47分(产出数量20分、产出质量7分、产出时效10分、产出成本10分)其中产出质量扣3分;
项目效果指标满分25分,评定25分(经济效益5分、社会效益10分、生态效益5分、可持续影响5分);
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评定4.5分,其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0.5分。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14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覆盖面还广,全市仅有4家,离每个县(市、区)都建立1家的目标还有差距。
2.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财务制度还不够规范,台账还不够完善。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创建和扶持力度,积极寻求适合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工作项目,指导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二是建立完善规范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财务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和工作台账,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合法依规。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