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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宜春市残联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3-29 16:34:00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联系、指导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市残联本级。市残联机关共设3个科室,即秘书科、康复教就科、信访维权科,另有一个事业单位,宜春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含行政人员1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55万元,增长4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64%;其他收入42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5.87%;上年结转(结余)162.3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7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22.55万元,增长41.7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3万元,下降16.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57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5.50%,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70.2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58.29万元,增长82.79%,其中:商品服务支出 39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91万元,资本性支出48.3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6.81%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47%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43万元,因2022年人员增加了,其他支出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72%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0.2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32.23万元主要是奖金少安排;商品服务支出424.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23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15.19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安排较上年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16%,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50.22万元;资本性支出4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6.41%,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11.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64%,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76的万元,下降67.90%。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53%,较上年减少36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7%,较上年增加1.36万,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了。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残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残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9万元,增长15.3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个,涉及资金 422 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422 万元。

2022年市残疾人联合会一级项目即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是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助残氛围,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补齐短板。二级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就业与扶贫;组联工作经费;宣教文体。

1、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组织提供基本康复服务,2022年确保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加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情况和康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充实服务内涵,提升康复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指导、督促县(市、区)及时、准确录入残疾人康复服务信息。2022年继续采购一批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发放给残疾人。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9]3号),《宜春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4)实施方案:计划开展一次残疾预防知识培训班,计划培训人数≥100人,≥200名残疾预防早期筛查,搭建互联网+辅具平台与运营管理,采购100余件辅具;办公设备12台套,台式计算机4台套。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残疾预防知识培训和残疾预防早期筛查,搭建互联网+辅具平台与运营管理,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经费。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2022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率达80%。

2、就业与扶贫

(1)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提高挂点扶贫村或社区脱贫攻坚质量 。

(2)立项依据:依据《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赣残联字〔2021〕14号)、《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宜发〔2021〕6号)、《关于印发《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残联字〔2021〕58号)、转发省残联《关于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跟踪监测和落实帮扶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4)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管理,江西省残联下发《江西省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管理办法》,根据省残联办法,市残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管理办法,对符合省一级、省二级、市级和种养大户条件的阳光助残基地进行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岗前技能培训和机构场地租金补贴、无障碍改造补贴、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补贴、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等;盲人安摩培训资金主要给予培训机构场地、设备、残疾职工社会保险、无障碍环境建设补贴。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0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经费。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帮扶贫困村贫困群众收入有所增收,有效落实建立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机制,贫困群众对帮扶干部的满意度达80%。

3、组联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全面启动村(社区)残协改革。全面推行残疾人证“跨市通办”服务。开展第三届全市助残“双十佳”评选活动,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志愿助残服务品牌建设。加强残联干部、专门协会工作者和专职委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立项依据:根据中国残联、财政部等12部门《关于建立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残联发〔2018〕55号),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工委办字〔2019〕7号),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147号),省残联、团省委《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138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宜春市直机关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直党字〔2020〕13号)等安排事业经费。

(3)实施主体: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工委办字〔2019〕7号)文件要求,每年9月至11月,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指导、干部培训、专门协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春节、助残日走访慰问等工作系组联日常工作。以上各项工作2022年必须全面完成。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2万元用于组联工作经费。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所改善,通过培训提高干部的能力水平,走访慰问对象满意度达80%。

4、宣教文体

(1)项目概述:通过开展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事务,增强残疾人自信心。尽可能满足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参与文艺活动和康复体育的需求。

(2)立项依据:1.《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要点》等要求;2、《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赣教发〔2018〕14号) 3、转发江西省残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江西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残联字〔2020〕45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4)实施方案:1、一是残疾人宣传思想工作。 宣传党和政府一些优惠政策、宣传残疾人事业和先进典型;二是残疾人文化工作。积极带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增强文化自信,坚持为残疾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繁荣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文化产业,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带动各地多渠道、多形式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三是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选拨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备战国内、国际残疾人运动会,扶持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 2、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初中、高中阶段职业技能教育以及受残联委托开展的1至3个月内的残疾人劳动技能中短期培训。3、省内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训练和伙食补助、住宿补助、交通补助等生活费补贴。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用于宣教文体工作经费。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通过开展宣传、组织活动,增强残疾人自信心,通过培训提高干部的写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加文化活动人员满意度达8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公”经费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因公出国(境)0人,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用0.4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车运行经费2.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目前,单位还留有一辆中央调拨的业务用其它类车型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残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市残联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市残联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市残联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市残联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宜春市残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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