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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部门决算

来源:宜春市残联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8-31 08:13:45

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联系、指导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单位共 1个,包括: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市残联机关共设3个科室,即秘书科、康复教就科、信访维权科,另有一个事业单位,宜春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15名,包含在职行政11人、全额补助事业4名;退休0名(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34.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7.02 万元,较2020年减少524.78万元,下降67.99 %;本年收入合计487.25 万元,较2020年减少12.43 万元,下降了2.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9.2万元,占98.35%;其他收入8.05万元,占1.6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734.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14.58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409.88万元,下降了40.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支出比上年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119.68 万元,较2020年减少127.33万元,下降51.55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51.58万元,占40.93%;项目支出363万元,占59.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75万元,决算数为6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3.11万元,决算数为60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4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4万元,决算数为 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足额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5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94 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27.07万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奖励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8 万元,较2020年增加1.8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2021年邮电费支出增加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5 万元,较2020年增加3.79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增加的奖励支出比去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万元,决算数为 4.15万元,完成预算的 35.4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78万元,增长23.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万元,决算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90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接待人次数下降。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20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包括接待省、设区市、县(市、区)区残联检查调研、学习考察、工作汇报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当年实际也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4万元,决算数为2.04 万元,完成预算的46.3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92万元,增长82.14 %。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年末公务用车的保有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公务出差用车次数下降。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58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邮电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1辆是残疾人辅具流动服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共组织对残疾人宣体工作经费、组联工作经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五个项目通过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情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2021年度该项目完成的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或阶段性绩效指标。

组织对宜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4.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残联的基本支出有效保障了机关日常运转和履行部门职能职责;项目支出促进了残疾人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确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业务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宜春市残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宜春市残联于1989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成立时为正县级单位。残联章程规定,残联组织的职能有三项,即“代表、服务、管 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宣传文体等工作。市残联机关共设3个科室,即秘书科、康复教就科、信访维权科,另有一个事业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总编制14人,其中:本级参公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1;残疾人就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目前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15人,包含在职行政12人、全额补助事业3人、退休1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改造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联系、指导残疾人群众组织,培训残疾人工作者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1年,市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三个中心、一个基地”的决策部署和省残联年度工作任务,突出建档立卡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个重点,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康复、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支出管理,财务信息按规定公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基本实现了资金规范使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1年市残联财政预算532.75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203.21万元、公用经费17.54万元、项目经费3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分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经费、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残疾人宣体工作经费、组联工作经费、信访及维权工作经费、阳光助残基地及康复经费等。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是5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5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2021年总支出为5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5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1年为残疾人康复采购辅具件达510件,得到辅助器具人数5438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培训了52名市级国家通用手语推广骨干。加强对县(市、区)特殊教育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的指导,扶持7个特殊教育学校216名学生开展技能教育和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协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2680人;加大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扶持力度,完成入库基地56个,扶持了45个省、市级基地发展。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梳理了4个方面12项任务清单,逐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全国助残日、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残疾人机构、企业和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3家残疾人企业、6个机构和600名困难残疾人,通过走访慰问残疾人,增强残疾人凝聚力。

(二)履职效果情况:

组织和开展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和实施各项康复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开展抢救性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加大残疾预防措施和社区康复活动力度;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按计划开展辅具采购与配发,调度工作度、开展残疾预防等工作;通过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通过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挂点扶贫村或社区脱贫攻坚质;通过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选拨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备战国内、国际残疾人运动会,扶持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积极带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增强文化自信,坚持为残疾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繁荣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文化产业,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带动各地多渠道、多形式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积极带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增强文化自信,坚持为残疾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繁荣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文化产业,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带动各地多渠道、多形式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通过信访工作,救助困难残疾人,进一步听民意解民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扶持残疾人阳光助残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经调查和统计,社会满意度96%。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残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因残疾人人口数量大,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扶持,目前县本级预算资金存在缺口、预算不够精准的问题;同时也因不可预见性增大预算资金的缺口以及需要提高对项目预算资金管理的问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二是增强监管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程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核查力度,强化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效果;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把工作落实到责任科室、项目负责人,加强对各项资金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及时拨付;加大对项目资金拨付前的日前管理,做好项目资金年度清算,管严用好财政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财务报表分析,重点抽查和访谈等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0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为“良”。

拟在宜春市残联网址进行信息公开。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就业与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把帮扶村工作列入单位总体工作统筹部署,安排专项帮扶资金,开展精准扶贫,协助和指导贫困村制定落实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部门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扶持贫困改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供电、文教卫生、通讯网络等生产生活设施,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开展产业扶贫,确保贫困村有增收主导产业,贫困户有增收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挂点扶贫村或社区脱贫攻坚质量。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为目标,充分利用和发掘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和潜力,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帮助贫困村建强组织、发展产业、改善条件,帮助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为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高效支出,通过绩效评价,全面落实《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发〔2019〕19号)精神。

2、评价对象。2021年度就业与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

3、评价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和扶贫政策文件;2.建强基层组织,指导村两委制定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开展支部创五星党建活动;3.抓实精准扶贫工作,按上级部署开展“百日行动”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住房、用水、就业、医疗等相关政策;4.发挥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为贫困村办实事解难题。项目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 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坚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满分为 100 分。一是项决策(15 分)。主要评价决策过程中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情况。二是过程(15 分)。主要评价执行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三是产出(45 分)。主要评价执行产生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的情况。四是效益(25分)。主要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审阅法和核查法、调查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项目启动阶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明确了自评小组成员、相关责任人、目标分工等各项要求。并安排落实此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实施进度。

2、收集资料阶段。收集各类数据,建立基础表。组织召开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讨论会。结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评价对象、评价任务、评价内容、评价机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3、现场评价实施阶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评价小组人员开展现场勘察,现场评价主要采取访谈、资料核查、问卷调查、专项资金审计等方式进行。

4、报告撰写阶段。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书面资料整理分析情况,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进行分析,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召开绩效评价评审会。根据评审会议意见修改后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收集项目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对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价打分,该项目自我评价得分为96.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决策能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目标合理、任务明确、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一是依据充分《宜春市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管理办法》(宜市残联字〔2018〕67号)《宜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实施办法》(宜市残联字〔2017〕100号)《宜春市残联助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宜市残联字〔2018〕139号)《江西省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赣残联字〔2018〕218号)。

二是程序规范。各项程序做到标准规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住房、用水、就业、医疗等相关政策都是按程序办理。三是目标合理。项目资金都进行了预算,设立了绩效目标。四是任务明确。将精准扶贫各项目进行细化。五是预算编制科学。对各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核算。会计资料完整。六是资金分配合理。依据精准扶贫项目进行资金合理分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2021年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全部拨付到位并按计划执行完成,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①实际完成率。到挂点社区开展志愿活动,对扶贫点进行指导并开展活动,结合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和助残日、扶贫日等重要时机,到扶贫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结对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送去油、米、药品等慰问品和慰问金。②质量达标率。精准扶持贫困村政策的落实。③完成及时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和扶贫政策文件;指导村两委制定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开展支部创五星党建活动;按上级部署开展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住房、用水、就业、医疗等相关政策;发挥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为贫困村办实事解难题。全部按时完成。④成本节约率。项目资金支出未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①经济效益。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使残疾人增加收入。②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收入有所增收,但成效不是很显著。③可持续影响。通过精准扶贫,建立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机制。④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0%,达到要求,但还有待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会党组专门研究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副理事长牵头,组织秘书科财务人员及各科(中心)开展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对重点项目实行日常跟踪问效。

2、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我会将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范围,投入产出效率、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顺利完成,取得明显实效。

3、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7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2020年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由会领导带队,分成三组,对各地2020年市级项目资金和2020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

4、强化结果应用。我会加强了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将各科(中心)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一律减少下年度资金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够精准、操作性不够强。分析其中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主要由于预算编制不够完善,指标系统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部分项目资料保存不够完整,影响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和指标分析。

下一步,我会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交流与衔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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